一、本辦法所稱場地,指可開放供教學暨技藝交流之樓層,如:二、五樓學科教室及三、四樓術科教室。
二、本場地之使用時間及收費基準,如附表一。
三、場地租借請於預定使用日期前三週洽詢,以利場地安排。
四、以上場地以本會活動為優先使用對象。
五、申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,不予核准使用,其所繳費用(含保證金)不予退還;活動進行間,管理單位得隨時終止活動進行:
- 使用過程中有營業行為者。
- 活動內容對於他人健康或建築物安全有危害之虞。
- 違反法令或公序良俗情節重大。
- 將場地轉讓(借)他人使用。
附表一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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樓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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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室設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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使用時段及收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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備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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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:00-12: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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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3:00-17: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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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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學科,可容納50人
空調、擴音設備、茶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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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0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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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0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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全日70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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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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術科,設有十二組中餐工作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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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0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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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0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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包含水、電、瓦斯及清潔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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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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術科,設有十二組西餐工作檯、烤箱、攪拌缸…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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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0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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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0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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包含水、電、瓦斯及清潔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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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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學科,可容納50人
空調、擴音設備、茶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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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0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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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0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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全日50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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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室設備
※本會會員租借另有優惠
※下載 場地租借申請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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